黄律师代理上诉人财产纠纷案件,北京三中院裁定发回重审

来源:亦庄律师   日期:2024-12-9

  

  近日,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(2022)京03民终5153号民事裁定书,黄律师代理的武先生与孙某某财产纠纷案,武先生不服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案件,二审法院经审理后,撤销朝阳法院一审判决,发回重审。

  该裁定书作出“撤销原判,发回重审”对武先生具有重要意义。程序上,发回后将会由朝阳法院不同的合议庭重新审理,充分保障了武先生的诉讼权利。实体上,给予了武先生再次举证和辩论的权利,有利于作出更加公正合理的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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